徵信法律專欄
徵信法律專欄
變裝遛鳥嚇西施 苦惱戒不了
配偶撤告 效力不及相姦人
外遇相關法律
》抓姦的定義是什麼 ? 怎樣才算妨礙家庭 ?


通姦的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發生性行為,也就是說要男女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,才構成通姦。而與人通姦的配偶之另ㄧ方可進行抓姦

抓姦是證據的問題,你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。
所以抓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從事性行為,或者有錄影也可以(但是礙於證據取得是否有妨礙秘密罪嫌,可採用有錄影不錄音的方式),加上抓姦時有照片或者
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沒穿衣服也可以,反正就是要讓法官確信兩人之間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了。

妨礙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"妨害婚姻及家庭罪",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,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或者誘拐未成年人離家等,都屬於妨害家庭,依法都可提起告訴。






老公回心轉意外遇對象一再騷擾

中年男人的"外遇心理"

管他誰上誰下 "枕邊人最實在"

女人的煩惱

伴侶出軌 "化危機為轉機"

婚前徵信"為幸福加分

婚姻中的"絆腳石"

"真實"是婚姻的基石



公會特約律師 林振福 日夜法律諮詢
0800-245-555
Mail:gowhaw@yahoo.com.tw

如果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,本公會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歷刊登於本站。24小時申訴專線:0800-245-555
南區徵信公會 版權所有 禁止侵害,違者必究 嚴禁複製抄襲 建議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為最佳瀏覽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