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法律專欄
徵信法律專欄
變裝遛鳥嚇西施 苦惱戒不了
配偶撤告 效力不及相姦人
工商相關法律
》 第七章 附則

第七章 附則

第四十五條
依照著作權法、商標法或專利法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,不適用本法之規定。

第四十六條
事業依照其他法律規定之行為,不適用本法之規定。

公營事業、公用事業及交通運輸事業,經行政院許可之行為,於本法公布後
五年內,不適用本法之規定。

第四十七條
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或團體,就本法規定事項得為告訴、自訴或提起民事訴
訟。但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、慣例,中華民國人或團體得在該國享受同等
權利者為限;其由團體或機構互訂保護之協議,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亦同


第四十八條
本法施行細則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
第四十九條
本法自公布後一年施行。






老公回心轉意外遇對象一再騷擾

中年男人的"外遇心理"

管他誰上誰下 "枕邊人最實在"

女人的煩惱

伴侶出軌 "化危機為轉機"

婚前徵信"為幸福加分

婚姻中的"絆腳石"

"真實"是婚姻的基石



公會特約律師 林振福 日夜法律諮詢
0800-245-555
Mail:gowhaw@yahoo.com.tw

如果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,本公會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歷刊登於本站。24小時申訴專線:0800-245-555
南區徵信公會 版權所有 禁止侵害,違者必究 嚴禁複製抄襲 建議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為最佳瀏覽效果